通知公告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2025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对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27
来源:
宁工信函〔2025〕265号
五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宁东管委会经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5〕225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25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对象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5〕460号)要求,结合我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际,现就组织推荐2025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对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推荐对象为在自治区内依法设立,为中小企业提供综合服务或专业技术服务的平台类载体,以及提供产业全链条、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的基地类载体,且符合国家规定的申报条件和创建标准。
二、申报核心条件
(一)运营基础扎实。运营满3年以上,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册或入驻中小企业数量达到一定规模且保持稳定增长,在区域或行业内具有良好声誉和品牌影响力。
(二)服务体系健全。初步建立中小企业库、政策法规库、服务机构库、服务产品和案例库,服务功能全面且具有特色,具备较强的社会服务资源组织带动能力。
(三)软硬件保障到位。有固定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服务设施,管理制度、服务流程规范,具备线上线下协同服务能力,建立服务信息保密机制和网络与数据安全保障体系。
(四)团队专业合规。拥有专业管理团队和专职服务人才队伍,具备相关领域运营管理和创新创业服务经验,能够有效开展平台(基地)运营和服务工作。
三、推荐名额
五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宁东管委会经发局各推荐创建对象1-2个,可结合本地实际择优申报,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四、申报材料及填报要求
(一)材料组成
1.推荐创建对象汇总表(附件1),需由市、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2.创建申请表(平台类填写附件2,基地类填写附件 3),需由运营主体加盖公章;
3.创建方案(按照附件4模板编制),需明确创建目标、任务、实施路径及保障措施,由运营主体加盖公章;
4.佐证材料:包括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服务收支专项审计报告(或包含服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服务资质认证文件、合作协议、企业服务名单及评价材料、场地证明、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加盖单位公章)等,所有材料均需运营主体加盖公章。
(二)填报规范
申报主体需确保线上填报信息与线下提交材料一致,数据真实准确、内容完整规范,佐证材料清晰可查。所有需盖章的文件须加盖对应单位有效公章,未按要求准备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五、工作要求及申报时间节点
为确保2025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推荐工作规范有序、高效推进,请五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宁东管委会经发局严格落实以下工作要求及申报时间节点。
(一)扎实推进核心工作,筑牢申报质量基础
1.强化动员指导,精准对接需求。积极宣传国家关于示范平台(基地)创建的申报要求与政策导向,全面摸排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服务载体;通过专题政策解读会、一对一辅导等形式,帮助申报主体准确理解申报标准,引导其自愿、如实准备申报材料,从源头把控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与合规性,切实保障申报质量。
2.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公平规范。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建专业审核团队,围绕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如财务数据、服务案例、资质证明等需与实际情况一致)、完整性(如推荐汇总表、申请表、创建方案及佐证材料需齐全,表格填写无遗漏)、合规性(如运营年限满3年、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硬性条件需达标)开展全面核查,坚决杜绝虚假申报、材料造假问题,按标准择优确定拟推荐对象。
(二)严守申报时间节点,保障工作高效衔接
1.线下材料报送,五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宁东管委会经发局需在2025年12月4日18:00前,将审核汇总后的纸质申报材料一 2份(含推荐汇总表、申请表、创建方案及全套佐证材料)送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创业和融资服务处;联系人:何丽容,联系电话:0951-6363592、18009511600,逾期送达的材料视为无效申报。
2.线上信息填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依据《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管理办法》组织审核,择优确定2名创建对象。请五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宁东管委会经发局组织相关申报主体,于2025年12月10日前通过工业 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 https://zjtx.miit.gov.cn)完成线上信息填报。填报需确保线上数据与线下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平台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补报或修改操作。
附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