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能力提升项目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27 来源:
各市、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宁东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升公共服务精准性与实效性,更好满足中小企业发展需求,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公共服务规范评价指标(试行)>的通知》(工信厅企业〔2017〕103号)、《自治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3〕5号)、《自治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宁工信创融发〔2021〕39号)、《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宁工信规范发〔2019〕4号)等规定,现就开展2025年度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能力提升项目考核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一)2024年底前由国家工信部、自治区工信厅认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简称示范基地)。
  (二)2024年底前由国家工信部、自治区工信厅认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简称示范平台)。
  (三)宁夏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综合窗口服务平台和产业集群窗口服务平台(简称窗口平台)。
  二、 评价内容
  本次考核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采用“线上数据核验+现场查验资料+企业满意度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核心从以下四方面进行评价(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1.服务基础保障。涵盖服务资质、场地设施、人员队伍及数字化服务平台建设情况,重点核查线上线下“两网一体”的服务能力。2.服务执行效能。包括政策惠企、环境活企、创新强企、人才兴企、法律护企等服务行动的落实情况;聚焦优质企业培育与产业协同等重点任务的完成质量;同步核查窗口平台服务方案制定适配性及资源调配、需求响应调整成效。3.服务规范管理。考核服务流程标准化、收费合理性、质量管控及档案归档情况,核查“服务项目、流程、标准”等“六公开”要求的落实情况,同时核验示范基地、示范平台自我评估报告、经营总结报送及时性。4.服务发展成效。包含年度服务企业数量、服务频次、企业满意度及服务模式创新成果,重点评估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的实施成效,同时考量示范基地、示范平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情况,以及南部山区、乡村振兴重点地区基地,山区市县平台,事业单位或社团法人主办平台的差异化服务成效。
  三 、评价程序
  (一)自主申报各运营单位于2025年12月5日前登录宁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168平台www.smenx.com.cn),按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同时报送纸质材料一式2份,纸质材料需用A4纸双面打印,附带目录并装订成册。
  (二)市县审核请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以及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县(区)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12月10日前在线提交审核意见。五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宁东管委会经发局于12月18日前在线提交复核意见,并向自治区工信厅报送推荐文件及推荐表。若相关运营主体已不具备运营条件、运营能力较差且有退出意向,需提交撤销申请,经五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宁东管委会经发局审核后,一并向自治区工信厅报告。
  (三)考核评价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示范基地、示范平台、窗口平台的类别分别开展考核。通过数据比对、现场核查、企业访谈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分,必要时将组织专家进行复核。
  (四)结果公示与应用考核结果将在宁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该评价结果将作为后续资金支持、资格认定及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四、评价结果与激励约束
  (一)结果分级评价结果分为优秀(80分及以上)、合格(60-79分)、不合格(60分以下)三档。对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环保事件的相关单位,将直接认定为不合格等次。
  (二)激励措施对考核优秀的单位,在年度预算资金总额控制内给予奖励,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示范平台(基地)、纳入优质服务机构库;在服务资源配置、媒体宣传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
  (三)约束机制年度评价为不合格等次(窗口平台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或未按规定要求参加年度评价的,按照规定相应撤销其示范平台、示范基地或窗口平台的资格,并且2年以内不得再次参与相应的资格认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同。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统筹作用,强化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考核评价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各运营单位需严格按照要求如实报送相关材料,对存在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本次评价资格。
  (二)强化线上联动。充分依托宁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168平台)的功能优势,推动评价所需数据在线归集、评价全流程线上流转,进一步提升考核评价工作的效率与透明度,保障评价过程公开、可追溯。
  (三)注重成果转化。各单位要以本次考核评价为重要契机,全面梳理在服务中小企业过程中存在的短板与不足,针对性优化服务供给、改进服务举措,构建“评价-改进-提升”的良性工作循环;同时,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服务中的典型案例报送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为后续体系建设提供参考。
  六、 联系方式
  自治区工信厅联系人:何丽容   联系电话:0951-6363592168平台技术支持:胡杲杲    联系电话:0951-5699328   96168
  附件:
  1.2025年度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能力提升项目考核评价指标
  2.2025年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名单
  3.2025年度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能力提升项目考核评价申报材料(模板)
 
  附件1-3_.pdf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