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征集2023年大数据与软件产业发展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3 10:07:01 来源:

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按照《自治区产业信息化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促进我区大数据与软件产业发展壮大,强化5G、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各行各业的赋能作用,培育壮大数字经济新动能,我厅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开展2023年大数据与软件产业发展项目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一)大数据产业试点示范项目

  1.算力产业和枢纽建设方向:支持应用各类信息技术在数据生成、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服务、安全等关键环节发挥作用,研制的大数据存储管理、数据处理、分析、挖掘产品,以及大数据环境下的安全审计、数据加密、数据脱敏、数据流动监控与追溯等产品。鼓励探索数据中心能源统筹、算力资源集成调度、数据确权交易、数据流通共享等大数据服务创新,开展行业云、行业大脑、数据共享及开放平台、大数据关键技术资源平台建设,推动枢纽建设进程中大数据产品和服务不断完善,加快大数据服务向专业化、工程化、平台化发展。

  2.农业大数据应用方向:鼓励大数据和软件产品在推动农业农村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方面创新应用,以葡萄酒、枸杞、牛奶、肉牛、滩羊、冷凉蔬菜“六特”产业为侧重点,关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中种植、加工、营销、文化等各个环节,发挥大数据在农业生产、经济运行、资源环境监测、农产品产销等方面作用,研发的提升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高效化、服务便捷化水平的大数据和软件产品服务项目。

  3.工业大数据应用方向:以数字化转型需求为引领,促进工业全流程大数据深入融合应用,重点鼓励新型材料、清洁能源、装备制造、数字信息、现代化工、轻工纺织“六新”产业,开发区改革创新,工业结构、绿色、技术和智能改造等领域的大数据与软件应用项目。鼓励工业数据空间、零工经济、共享制造、工业电子商务、供应链金融等在推动企业提质增效、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方面具有显著成效的新业态发展

  4.服务业大数据应用方向:全面推进大数据在服务业的广泛应用,带动全要素生产率提升和数据资源共享。支持大数据在文化旅游、现代物流、现代金融、健康养老、电子商务、会展博览“六优”产业、社会治理、应急管理、环境保护等领域应用,促进政府管理精细化、服务水平现代化。鼓励大数据在医疗、教育、城乡供水、数字供销等方面深化应用,助推“互联网+”深化建设。支持网络招聘、个人征信、社会保险等领域的大数据综合应用,保障就业市场稳定。

  (二)软件和信息技术企业奖补项目。

  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企业提升营业规模和综合实力,加大软件和信息技术研发力度,积极开拓市场,发挥产业引领作用,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发展信心。

  (三)算力服务补贴项目。

  支持区内企业使用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宁夏枢纽数据中心集群内算力服务,大力推进国家“东数西算”工程建设。算力服务分为通用算力服务、智能算力服务、超算算力服务和边缘算力服务四大类,优先支持使用智能算力服务和超算算力服务。

  二、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申报主体。

  1.申报主体需为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以下简称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科研院所,中央驻宁企业等,其中,自治区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主体应为项目建设方,算力服务补贴项目申报主体应为算力服务使用方。

  2.申报主体未被列入国家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自治区失信惩戒名单,行政处罚事项已修复;申报项目在资金补助期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责任事故。

  (二)申报条件。

  1.大数据产业试点示范项目。

  (1)2022年4月1日-2023年5月30日开发建设,具有一定投资规模,完成投资50%以上的项目。

  (2)申报项目所属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自治区高质量发展要求,项目已在本地区、行业中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效应和产业带动作用。

  (3)申报项目具有专业技术团队,能够较好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且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规定,即申报项目应用的技术、产品等不属于该目录中淘汰类范围。

  (4)原则上一家企业申报一个试点示范项目。已获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关试点示范项目且得到自治区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允许重复申报。

  2.软件和信息技术企业奖补项目。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000万元或3000万元以上,且软件业务收入、研发投入、研发人员等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 号)第四条软件企业条件。

  3.算力服务补贴项目。申报项目服务合同应为2022年5月30日后签订且服务期不少于1年的算力服务合同,合同需明确算力服务提供方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宁夏枢纽数据中心集群内可提供算力服务的单位。

  三、支持方式

  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大数据产业试点示范项目按照投资金额给予资金补助,软件和信息技术企业奖补项目按照营业收入规模给予资金奖补,算力服务补贴项目按照算力服务合同实付金额给予资金补助。

  四、申报程序

  (一)系统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请登录宁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smenx.com.cn,未注册的企业请先注册),点击项目申报专栏,进入自治区大数据与软件产业发展项目系统,自愿如实填写申报书,按要求完成项目申报。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

  (二)初审推荐。请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按职能组织辖区相关企业积极申报并对项目进行线上审核,对不按照项目申报书要求编制、内容不详实的申报材料不予通过或限期企业完善补齐。于6月2日前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完成初审并出具推荐函报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大数据与软件产业处。

  (三)评审核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组织专家采取审查申报材料、实地调研、现场核查等方式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委托第三方对项目投资额、真实性等进行审查,确定拟支持项目名单。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两化融合促进中心负责专家评审、征信查询、现场核查等环节的具体组织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工信部门要认真履行审核职责,严格把关,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推荐,并在系统内注明不通过原因退回企业,推荐项目确保真实,材料内容详实可靠。

  (二)各相关部门(单位)、项目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专项资金项目评审、核查验收、项目执行等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杜绝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

 

  联系人:姜涛,程琳

  电  话:18009511930,6363943

  邮  箱:ruanjianchu@163.com

  技术支持电话:0951-96168,0951-5699328

 

  附件:

  1.宁夏大数据产业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2.宁夏大数据产业试点示范项目汇总表

  3.宁夏软件和信息技术企业奖补项目申请表

  4.宁夏软件和信息技术企业奖补项目汇总表

  5.宁夏算力服务补贴项目申报书

  6.宁夏算力服务补贴项目汇总表

  

  附件:1-6.doc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