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知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工业互联网建设和应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2 11:54:00 来源:
五市工信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经发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
  为深入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意见》(宁政规发〔2018〕5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实施“四大改造”推进工业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3号)等一系列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打造工业互联网发展生态体系,依据《自治区产业信息化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自治区产业信息化专项资金使用实施细则》,我厅面向全区遴选支持一批工业互联网建设和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现就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一)网络化创新集成应用。基于5G、窄带物联网(NB-IoT)等新型网络技术的企业内网改造,实现生产装备、仪表仪器、传感器、控制系统、管理系统等要素的互联互通。
  (二)“5G+工业互联网”应用。面向特定行业、重点企业的工业设计、产线巡检、仓储物流、设备监控等多个典型场景5G+工业互联网应用部署。
  (三)标识解析创新应用。支持构建统一的标识解析平台体系,建立二级节点标识编码规则,与国家顶级节点实现实时数据同步和解析服务;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与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等工业互联网应用模式结合,在行业或大型企业推进标识解析典型应用。
  (四)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
  1.企业级、行业级、区域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打通设备、生产线、生产运营系统等数据链,实现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等各类资源的整合、协同和利用,为实施工业互联网应用提供技术支撑。
  2.工业互联网体验展示推广中心。搭建面向设备和产品优化、业务和经营优化、社会化资源协作、工控安全态势感知等应用场景的线上典型应用体验环境,对外开展线下典型应用方案输出、体验展示、人员培训、专业咨询等服务。
  (五)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
  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边缘智能、边云协同、智能管控、远程服务等新技术融合应用;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设备健康管理、工艺/流程优化、质量管控、能源管控和安全管控等数据集成应用;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线下与线上相结合、制造与服务相结合的创新发展模式。
  (六)互联网+制造业融合应用
  充分发挥互联网开放、共享、高效集聚和配置资源的优势,实现资源共享协同的生产组织创新、满足个性需求的制造模式创新、支撑智能绿色的生产运营创新、提升用户体验的产品及营销模式创新、助力企业低成本运营的融资方式创新、支撑全业务全流程互联网转型的集成创新等。
  (七)工业互联网安全创新应用。工业企业建设平台安全、数据安全、工业控制系统安全等。
  (八)生产性服务业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的工业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外包、研发协同、仓储物流、金融保险等生产性服务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的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企业和科研院所等,且近三年无重大安全和环保责任事故,无严重失信和违法记录。
  (二)申报“标识解析创新应用”、“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工业互联网安全创新应用”、“生产性服务业信息技术创新应用”方向的主体为工业企业(含生产性服务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科研院所;申报“网络化创新集成应用、”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互联网+制造业融合应用”方向的主体为工业企业;申报“5G+工业互联网应用”方向的主体为工业企业或工业企业与运营商联合体。
  (三)申报“工业互联网体验展示推广中心”方向的企业,体验中心建筑面积应不少于200平方米。
  (四)一个申报主体最多可申报2个方向的项目,项目为2019年1月1日后实施的,且为已建成或基本建成项目。
  (五)其它。已获我厅相关试点示范项目且获得自治区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请五市工信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经发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对申报材料严格初审后,于6月7日前将项目推荐汇总表及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含电子版),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化推进处,逾期不再受理。
  (二)我厅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筛选,按照《自治区产业信息化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自治区产业信息化专项资金使用实施细则》相关项目审核程序及补助标准,给予试点示范项目资金支持。
  联系人:赵 艳 0951-6363390
  王军 0951-6363361
  赵晓毅 0951-5069428
 
  附件:
  1.自治区2021年工业互联网建设和应用试点示范项目汇总表
  2.自治区2021年工业互联网建设和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
2021年5月27日
 
  附件2
自治区2021年工业互联网建设和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申报方向:
  申报单位: (盖章)
  市工信部门: (盖章)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制
2021年5月
 
  一、项目申报表
  二、项目建设情况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1.申报单位名称、行业、性质。
  2.企业情况,包括行业地位、主营业务和产品。2019年、2020年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包括营收、利润、研发投入等情况。提供2019、2020年度财务报表。
  3.企业在工业互联网方面的发展规划及进展。如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规划及阶段性目标,或已实施部署的智能化改造进展情况。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建设名称、地点、年限。
  2.项目实施背景及基础。项目所属行业发展趋势和技术方向、生产和经营流程;项目解决的痛点问题;项目目前在数据、网络、平台、安全等要素条件方面具备的基础。
  3.项目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内容、实施路线及技术分析;项目实施安排进度及计划。
  4.实施效果和经济社会效益。用数据量化说明项目对企业提质降本增效的效果,重点描述项目实施前后企业的生产经营变化情况。
  5.项目示范效益。解决行业的共性或个性痛点问题,描述可在行业领域内复制推广的通用解决方案,及带动产业链上下游系统优化的情况,对行业企业具有显著的引领示范作用等。
  6.项目投资情况。需提供项目投资预算表、已完成投资明细表。
  三、其他附件
  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质、荣誉、专利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填报格式说明:请用A4幅面编辑,正文字体为3号仿宋体,一级标题3号黑体,二级标题3号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