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策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企业“硬核”发展

发布时间:2024-11-26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近年来,宁夏财政厅以全国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为契机,对照世行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主动加压发力,把群众对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作为检验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是否优良的重要标尺,通过夯实制度体系、拓展服务空间、规范行政执法,创新政府采购智能化监管,不断强化监管效能,大力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依法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让宁夏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主要背景
  政府采购作为重要的宏观经济调控手段,具有天然的“风向标”作用,面对政府采购持续深化改革的新情况、新形势、新挑战,宁夏财政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财政部经济工作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守正创新,提高站位、狠抓落实,加强政策引领,为营造良好采购生态夯实制度体系。优化服务质量,主动掌握市场主体发展难题和服务需求,积极转变思路提升采购质效。规范行政执法,充分运用法治化手段强化政府采购监管效能,为进一步构建现代化、法治化政府采购制度贡献了宁夏力量。
  二、经验做法
  1.高位推进,夯实政策体系,下好营商环境“一盘棋”。一是完善全生命周期监管制度。先后出台40余项规范性文件,涵盖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全面清理了与当下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符的规定制度,统一规范档案管理、质疑投诉等操作流程。二是开展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细化完善15类采购标准文本、13类采购公告模板,梳理制定采购需求参考文本,将7类强制性采购需求标准内嵌采购需求及网上商城模块,梳理物业服务、评审服务等规范合同模板作为标准参考使用,规范采购行为。三是深入推进智能化监管。将采购流程设计为“单行道”,在采购各环节设置价格、敏感词、行为预警指标100余个,根据预警规则自动采取约束限制、提示告知、记录留痕等操作,实时监控各主体违法违规行为。
  2.靶向帮扶,突出重点工作,当好助企纾困“服务员”。一是提升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积极推进线下纸质交易向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转变,全区电子交易率达到90%以上。二是强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服务。建立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服务平台,积极与金融机构共享政府采购信息,联合各金融机构开发政府采购特色信贷产品20余款,打造“7个工作日审批、5个工作日放款、0担保”的“750”融资模式。三是加大政府采购政策精准保障。在落实国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基础上,开展提高预算预留、优先采购、限时付款、提升扣除比例等一系列助力中小企业发展的宁夏“自选动作”。开设政府采购政策咨询及线索征集专栏,及时回应市场主体关切,通过座谈调研、线上培训等多种方式,开展“送政策上门”服务活动。四是推进信息公开再透明。优化采购意向公开内容,创新采购需求公示,在线记录社会主体异议情况。建立透明度评估机制,通过对采购人内部管理、信息发布、质疑投诉、配合评估等四个方面综合评估,量化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五是打造采购参与“零门槛”。全面推行信用替代证明的“无证明”改革,通过“事前承诺制”替代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对可以通过互联网查询的信息,不再要求市场主体提供。大力推行“两免一减半”政策,全面取消采购文件收费,对信用良好的市场主体免收投标保证金,减半收取履约保证金。
  3.规范执法,完善保障措施,打造稳定发展“优环境”。一是规范政府采购行政执法标准。搭建“宁夏政府采购行政执法平台”,将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处理处罚、透明度评估等执法事项全部纳入平台管理,配套制定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及处理处罚规程,规范行政执法文书模板41个。二是加强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护。在全国率先建立了“一站式”纠纷维权平台,为市场主体提供标准统一、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积极探索纠纷有效化解模式,建立先调解、后裁决、调解与裁决并行机制。三是开展清理行动再升级。开展“四类”违法违规行为、排斥外地企业、不平等对外内外资企业、设置备选库、名录库等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清理违规设置企业所有制形式、规模、成立年限、售后服务地点等妨碍公平竞争行为。
  三、实施成效
  1.创新政府采购智能化监管以来,通过电子化预警记录各类违法违规行为1200多项,通过智能化监管手段的提升,促进了监管效率的不断提升。
  2.全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率达到90%以上,累计为市场主体节约各类投标费用超过3亿元。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累计为1300余家市场主体提供低息信用融资17亿元、提供各类保证金保函12亿元,带动就业1万余人,真正实现了“信息流换资金流”。
  3.创新建立“一站式”纠纷维权平台以来,累计办理线上质疑近4000余件,投诉1100余件,这一创新举措在《财政部“放管服”改革工作简报》中被予以肯定。
  四、推广价值
  1.推行信用替代证明的“无证明”改革,通过“事前承诺制”替代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对可以通过互联网查询的信息,不再要求市场主体提供。推行“两免一减半”政策,全面取消采购文件收费,对信用良好的市场主体免收投标保证金,减半收取履约保证金,为市场主体减负纾困。
  2.创新政府采购监管思路,在采购各环节设置价格、敏感词、行为预警指标,将法规政策内嵌于全流程监管系统。标前,自动对采购文件是否设置排他性条件进行筛查预警,防范特定招标行为;评审阶段,自动对专家畸高畸低打分进行预警记录,防范违规打分问题;标后,自动对未按时签订和公示合同的进行预警提醒,保障政府采购透明度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