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

关于修订印发《国债承销团组建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3 来源:
财库〔2020〕32号
 
有关金融机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为了规范国债承销团组建工作,保障国债顺利发行和国债市场稳定发展,财政部会同人民银行、证监会对《国债承销团组建工作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公布。
 
财政部 人民银行 证监会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