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8 09:25:47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宁工信函﹝2020﹞44号

各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业园区,有关企业: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区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工业控制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积极担当作为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深入落实2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应对新冠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清严峻形势,切实担负起工业领域网络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摸清复工复产企业工业控制系统运情况,防止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为企业复工复产、网上办公、网络化制造提供安全保障。工业企业要认真落实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主体责任,持续加大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投入,落实防护技术改造和隐患治理专项经费,做好扫描系统漏洞、留存网络网络运行日志、分析研判安全事件等工作。
  二、加强应急管理,强化工作落实
  疫情防控期间,要充分发挥自治区、市、园区和企业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工作机制作用,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业园区要及时向企业通报各类工业领域网络安全预警信息,并督促有关企业整改到位。发生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事件时,企业应当按照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及时开展补救措施的同时,第一时间向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告,需要设备、技术、人员等方面援助的,可向本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三、细化实化措施,筑牢安全防线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业园区要准确把握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在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发展基础和特征,结合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威胁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分类别、分层次、分步骤精准施策。企业要加大工业防火墙、工业网闸、主机安全防护设备等工业网络安全设备的应用力度,把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作为工业生产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安全要求纳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各环节,确保信息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