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7号)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能力提升项目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宁工信函〔2022〕74号)等,经自主申报、市县推荐、第三方审核、失信查询等程序,现拟对2022年度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能力提升项目(第二批)拟奖励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7月6日至7月12日,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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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2年度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能力提升项目(第二批)拟奖励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7月6日
附件
2022年度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
能力提升项目(第二批)拟奖励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