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自治区“专精特新”企业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7 09:48:50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为做好2021年自治区“专精特新”企业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2021年5月20日—21日。
  二、评审地点
  宁夏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宁夏经济管理干部培训中心,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兴仁巷19号)。
  三、评审要求
  (一)请五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时参加评审会(参评企业及时间见附件),并于评审当日携带7本项目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原件(胶装,评审完后留存1本),在评审地点按照分组安排依序参评。评审会允许各市、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项目负责人旁听。
  请参评企业逐一登录以下3个失信信息查询平台,查(二)询企业信用记录,并在评审现场提交三个网站查询结果(附截图,无查询结果不予参评),如有失信记录,不得参与评审。
  1.信用中国(宁夏)(http://cerdit.nx.gov.cn/)。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
  (三)评审按照参评企业现场陈述、专家质询、专家打分、集体评议等环节进行,每家参评企业陈述、评审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四)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禁止参评企业提前侯会(按参评顺序及时间安排提前5-10分钟在会场门口等候),进入会场前须佩戴口罩、出示手机健康码,各参评企业限2人参加,各市、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旁听人员不超过2人。
 
  附件:
  1.2021年“专精特新”示范企业评审安排
  2.2021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评审安排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