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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兴庆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民营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8 00:00:00 来源: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

银兴政发〔2020〕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并有关单位:
  《兴庆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民营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若干措施(试行)》已经兴庆区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
2020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兴庆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民营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若干措施(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市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着力缓解辖区民营中小企业困难,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特制定以下措施(简称兴庆区扶持企业10条)。
  一、支持对象
  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且在兴庆区辖区内注册有税收留成的民营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型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
  二、支持措施
  (一)优化企业服务。落实县级领导包抓企业、乡镇街道服务企业机制。定期走访辖区的中小企业,及时了解情况,帮助解决企业在销售渠道、资金筹措等方面的问题。做好辖区中小企业的审批事项办理服务。优先服务农副产品生产主体的各类审批事项办理,确保不耽误开工复工。实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采取“不见面,马上办”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辖区内针对疫情防控物资的政府采购简化审批程序,打通物资供应的“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审批服务管理局、发改局、财政局、商务经合局、农水局,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
  (二)缓解企业亏损。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在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联合税务部门按规定对其亏损结转年限予以延长(注: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业中的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共四大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本条内容按照国家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具体规定执行)。企业因疫情影响发生重大损失的,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存在困难的,经税务部门核准,对2020年一季度在区本级留成范围内申请先征后补政策。(责任单位:税务局、财政局)
  (三)鼓励社会参与。积极鼓励中小企业以生产经营方式参与到防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联合税务部门分别落实对企业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确定)。对中小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等或直接向医院捐赠用于疫情防治的医用物资等物品,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缴纳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对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捐赠用于疫情防治的货物,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责任单位:税务局、财政局)
  (四)实施稳岗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可申请援企稳岗补贴,给于其上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50%的稳岗补贴。对于疫情期间新增就业及开复工之前仍按期支付职工工资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予以一定补贴。对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对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于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责任单位:税务局、财政局、人社局、就创局)
  (五)清欠企业账款。优先清理能够正常生产经营但因疫情影响较大而暂时受困的民营企业逾期欠款,将全部清欠账款任务提前至6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各项目单位)
  (六)国有资产租金减免。疫情防控期间,对已承租兴庆区管辖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或场地的中小企业实行半年内租金“两免三减半”,既对2020年二、三月份租金予以免收,二季度租金减半征收(减征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月)。鼓励大型商务楼宇、批发市场、各类商超、社区直营店产权所有人在疫情期间减免租金,具体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免租金2个月(含)以上的业主(房东)房产税按免租金月份数予以减免。(责任单位:国控公司、财政局、商务经合局、双创基地)
  (七)抓好农副产品保障。集中解决现阶段农村农、畜、渔等农副产品生产企业及合作社在蔬菜、花卉、畜禽等农副产品滞销问题,积极对接批发市场、各类商超、社区直营店、新零售、电商等企业平台充分发挥作用,及时消化积压农副产品,使生产企业尽早回本止损。对于能够有效吸收积压农产品的百货批零企业,给予一定补助。疫情防控期间,辖区内蔬菜等农副产品生产中小企业能够持续生产至6月底,且做到稳供保价的给予适当补贴。(责任单位:农水局、商务经合局)。  
  (八)强化金融服务。对于在各类平台上贷款确无还款能力的中小企业,协调各平台机构适当延长追偿时限。协调各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贷款支持。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帮助有贷款需求的重要农产品、工业产品供应保障企业申请优惠利率和贴息政策支持。(责任单位:财政局、发改局、国控公司)
  (九)开展法律援助。对因受疫情影响停产、停工,无法按期履行合同的企业,政府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劳动仲裁等服务。对因疫情影响合同履行产生法律诉讼、仲裁的,可根据其需求提供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法律顾问团队,为民营中小企业提供诉讼、仲裁法律援助。(责任单位:司法局、有关单位)
  (十)落实政策保障。为保障措施有效执行,兴庆区将从本级财政筹措资金用于政策落实,并积极协调市级以上部门帮助企业争取相关政策,加快政策资金兑现。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时间至2020年6月底,期间如与中央及自治区、银川市相关优惠政策有重叠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予以落实,不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