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认定管理办法》(宁工信规发〔2021〕3号)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7号)规定,经企业自主申报、县区初审、五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复审、我厅复核、专家评审、信用记录查询、实地核查、征求意见、党组会议研究等程序,现将2021年自治区“专精特新”企业拟培育认定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6月22日-6月28日(5个工作日)。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反映。对存在申报财政补助补贴性资金弄虚作假、骗取套取等违法违规行为、公示期间、资金拨付前产生新的失信记录的拟奖补企业、法人及控制人,请各方及时反馈自治区工信厅、财政厅取消其奖补资格。
电话:工信厅中小企业处 0951-6363644
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0951-5069428
驻工信厅纪检监察组 0951-6363355
邮箱:gxtzxc@163.com
附件: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