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产业创新重点任务揭榜攻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4
来源: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市工信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经发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实施意见》,加快我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产业创新体系建设,提升相关产业技术水平,推进九大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产业创新重点任务揭榜项目及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宁工信规范发〔2020〕1号),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2021年产业创新重点任务揭榜攻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请揭榜
自治区内企业可牵头联合区内外企业、高校或科研院所组成联合体,围绕《2021年自治区产业创新揭榜攻关重点任务和预期目标》(附件1)的要求,向所在地工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申请揭榜。申请主体需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揭榜牵头企业为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工业与信息化领域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对揭榜的关键技术拥有知识产权,技术先进且应用前景良好。
2.申请揭榜企业应有较强研发能力和核心团队,具备实现揭榜攻关及成果转化能力,具有解决技术需求难题的相关前期工作基础,实现技术突破并生产应用。重点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申请揭榜。
3.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自治区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符合年度揭榜项目申报通知的重点方向和相关要求。
4.申请揭榜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社会信用,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
5.申报项目已获得自治区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揭榜攻关项目。
6.已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揭榜攻关项目尚未结题的企业,在项目验收通过前不得再申请揭榜。
二、各地组织推荐
五市工信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经发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统称各地工信主管部门)为推荐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申请材料,并在审核后集中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报送申报材料和汇总表(见附件2、3)。
三、材料报送要求
各地工信主管部门指导申报揭榜企业按要求编制申报材料,经审核盖章汇总后,于4月30日前报送自治区工信厅(纸质一式5份,光盘1份),逾期不予受理。新材料行业(含电子信息制造行业)请报送至工信厅新兴产业处,大数据与软件行业请报送到大数据与软件产业处,绿色食品行业请报送到消费品工业处,同时将汇总表抄送科技促进处。
申请揭榜的企业,可上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http://gxt.nx.gov.cn/),下载申报材料模板。
联系人:工信厅科技促进处朱玉娟0951-6363455
新兴产业处李学文0951-6363944
大数据与软件服务处王有平0951-6038459
消费品工业处马旭东0951-6363399
附件:
1.2021年自治区产业创新揭榜攻关重点任务和预期目标(原材料和化工行业)
2.自治区产业创新揭榜攻关申报材料
3.自治区产业创新揭榜攻关申请单位信息汇总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附件12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