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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指导服务开发区做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0 00:00:00 来源: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宁应急〔2020〕16号

厅机关各处室(中心、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当前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需要,经厅党组研究,决定由厅机关各处室(中心、局)和直属各单位分片包干、分工负责,对口指导服务全区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做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和稳妥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在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统一领导下,从即日起至疫情结束,通过建立各处室(单位)与各开发区、工业园区对口联系工作机制,协调督促、指导服务各开发区、工业园区做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到位,复工复产有序,安全生产稳定。
  二、具体安排
  分别由全厅23个处室(单位)对口服务全区23个开发区、工业园区。
  1.办公室: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
  2.应急指挥中心: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人事与老干部处:青铜峡工业园区
  4.政策法规处: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5.规划财务与科技信息化处: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6.救援协调与预案管理处:中卫市海兴开发区
  7.综合协调督查处:永宁工业园区
  8.风险监测与调查统计处:盐池工业园区
  9.火灾防治监督处:贺兰工业园区
  10.防汛抗旱处:同心工业园区
  11.地质灾害救援处:固原经济开发区
  12.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13.安全生产基础处:苏银产业园
  14.安全生产执法局:吴忠金积工业园区
  15.救灾和物资保障处:泾源县轻工产业园
  16.煤监一处:银川综合保税区
  17.煤监二处:吴忠太阳山开发区
  18.机关党委:隆德县六盘山工业园区
  19.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彭阳县王洼产业园
  20.宣传教育中心:西吉工业园区
  21.信息中心:中卫工业园区
  22.技术中心:平罗工业园区
  23.减灾中心:中宁工业园区
  自治区安委办6个督查检查组按照既定分工,在做好督查检查工作的同时,把对口指导服务工作纳入督查检查范围。统筹协调,督促推动。根据工作需要,6个督查检查组组长调整为银川市张林海、石嘴山市万东刚、吴忠市杨明礼、固原市黄建军、中卫市王廷文、宁东基地裘凯栋。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对口指导服务是发挥行业优势,主动作为,服务全区疫情防控大局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在疫情防控一线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平台。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指导服务工作第一责任人和联络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将指导服务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合理安排,立即行动,统筹做好各项工作。各处室(单位)和6个督查检查组于每周二、周五将工作情况报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厅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要加强明查暗访和督促推动,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调,联动落实。各处室(单位)要主动与各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属地应急(安监)部门加强沟通协调,迅速摸清园区底数,了解掌握企业需求,针对企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短板不足,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联防联动,帮助指导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企业认真落实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宁疫指〔2020〕31号)和自治区安委办(宁安办〔2020〕16号)工作要求。各处室(单位)和各督查检查组要加强协调联动,互通信息,及时会商解决各类问题。
  (三)改进作风,主动服务。各处室(单位)要强化全局观念,坚决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发挥专业优势,加强业务指导,强化技术服务,要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多指导、少指责,多服务、少添乱。要结合疫情防控和企业实际,采取专家会商,技术检测等手段,创新指导服务,确保疫情防控到位,复工复产有序,安全生产稳定,为全面实现年度工业经济发展目标提供安全保障。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0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